
中访网数据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水井坊”)于2025年5月28日修订了《股东会议事规则》,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,明确股东会召集、提案、表决等关键流程,并强化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。
修订后的规则明确,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,年度股东会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。临时股东会的召集条件包括董事会、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%以上股东的提议,且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时,公司需承担相关费用。
在提案与表决方面,单独或合计持股1%以上的股东可提交临时提案,但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,将对其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。此外,规则明确禁止有偿征集投票权,且不得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。
关于表决机制,除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(在特定条件下强制采用)外,普通决议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,特别决议(如增减注册资本、合并分立、修改章程等)需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规则还强调,股东会决议内容或程序违规时,股东可依法申请撤销,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执行。
水井坊要求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,并需由董事、董事会秘书等签字确认。公司指定权威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股东会相关信息,确保透明度。
此次修订旨在优化公司决策效率股票配资平台怎么样,平衡股东权利,同时响应监管要求,提升治理水平,预计将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和长期稳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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